各有关出版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求实创新、能打胜仗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令第37号)和《关于印发《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国新出发〔2020〕18号)精神,重庆市文化信息中心就2021年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续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11月30日。
二、申报范围
市内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的有关人员:
(一)担任社长、总编辑、主编、编辑室主任(均含副职)职务的人员。
(二)承担内容加工整理、装帧和版式设计等工作的编辑、校对人员。
(三)承担其它与编辑出版相关工作的人员,可纳入登记范围。
三、申报方式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续展工作采取在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等级注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内提交和纸质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申报类别具体操作细则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出版单位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好本单位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时工作,未在系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单位,及时完善机构和初审管理设置,确保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续展工作扎实有效。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登记注册及续展工作的通知.pdf
重庆市文化信息中心
2021年2月24日